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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守广 通讯员彭庄)四川报道:近日,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消委会联合开展市场主体“价格诚信承诺”倡议试点工作的要求,平昌县首次按《价格法》相关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评定创建了50家“价格诚信承诺店”。
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每个评选定的示范点必须要在店内显眼处悬挂或张贴“价格诚信 承诺店”标识牌、“价格诚信承诺”公示牌、“价格诚信”承诺书(工作台账)、“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四件套的公开承诺书,自觉履行和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引领商户争创价格诚信守信示范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