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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颍县纪委监委到李海欣烈士纪念碑前开展“七一”主题教育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4  浏览次数:179134
核心提示:  6月23日上午,河南省临颍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来到王孟镇坟台村李海欣烈士广场,开展了庆祝建党98周年“寻初心、话初心、守初心”主题活动。

  6月23日上午,河南省临颍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来到王孟镇坟台村李海欣烈士广场,开展了庆祝建党98周年“寻初心、话初心、守初心”主题活动。
  

  这次活动的议程包括唱国歌、献花篮、行鞠躬礼、李海欣烈士生前战友讲述烈士英雄事迹、瞻仰烈士纪念碑等。最后,看望和慰问了英雄李海欣烈士的父亲李银秀、母亲张俊峰。
  

  全体人员唱国歌。
  

  向李海欣烈士纪念碑敬献花篮。
  

  向英雄李海欣烈士纪念碑行三鞠躬礼!
  

  李海欣烈士生前战友王俊民讲述烈士英雄事迹。
  

  瞻仰烈士纪念碑。
  

  最后,看望和慰问了英雄李海欣烈士的父亲李银秀、母亲张俊峰。
  附李海欣烈士英雄事迹:李海欣,男,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1962年8月出生于河南省临颍县王孟镇坟台村。在1984年7月12日的老山对越自卫反击作战中,身为代理排长的他带领14名战士,坚守在老山最前沿的142号高地上,先后打退了越军一个加强营数百名敌人的数次轮番进攻,牢牢地守住了阵地,最后不幸中弹光荣牺牲。在142号高地上,15名勇士先后毙敌104名,打伤越军数百名,并缴获了越军大批的武器弹药,为战斗的胜利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1984年9月4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签署命令:授予李海欣烈士为全国一级“战斗英雄”荣誉称号,并荣立一等功。原昆明军区授予坚守在142号高地上的15名战士为“老山十五勇士”荣誉称号,并把李海欣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142号高地命名为“李海欣高地”。(李元生 裴广民 张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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