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体版简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教育 » 正文

法制进校园为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6  浏览次数:116219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孙守广 通讯员刘文方 张荣艳)南阳报道:5月11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拐河镇中心小学邀请该镇派出所警官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1000余名师生聆听了法治教育报告会。
  本报讯(记者孙守广  通讯员刘文方  张荣艳)南阳报道:5月11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拐河镇中心小学邀请该镇派出所警官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1000余名师生聆听了法治教育报告会。
  在法治教育报告会上,主讲警官根据青少年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等,针对中小学生学生犯罪方面的原因,中学生表面出现的不良行为以及如何加强中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等问题进行探讨,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讲座中,列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9种不良不良行为。建议中小学生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时候,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当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讲哥们义气,引祸上身。
  讲座中,结合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运用易于接受和理解的语言及方式,深入浅出地进行普法宣传。同时,通过举例,向学生们分析了违法犯罪的动机和原因,引导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告诫学生们要懂得尊重和善待生命,懂得遵守规则和秩序,增长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杜绝不良行为,做一名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青少年。
  法制教育后半场,进行了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交通安全讲座。讲座运用举例子、列数字等指出交通事故的严重危害,让学生反省自己或身边同学的交通行为,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为而给自己带来过一些伤害。走路时,要走人行道或在路边行走,过马路时,左右看,红灯停、绿灯行,不乱跑、不随意横穿,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攀爬栏杆,遵规矩、保生命;乘车时,等车停稳先下后上,坐车时不要把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不要搭乘超载车,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12岁以下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帮忙;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该校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丰富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内容,持续开展“守护青少年”系列普法活动,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等法制教育工作,维护校园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