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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开学季 法制伴我行----南阳新村派出所走进辖区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2  浏览次数:141079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张学亮)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切实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2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南阳新村派出所走进南阳路第二小学,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由该所副所长王永富带队,刘国明为主讲,其余民警协助,旨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本报讯(记者张学亮)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落实,切实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2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南阳新村派出所走进南阳路第二小学,深入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本次活动由该所副所长王永富带队,刘国明为主讲,其余民警协助,旨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南阳新村派出所走进南阳路第二小学
  由于小学生涉世未深、对事物的认识及判断能力差、法制观念淡薄、自控能力较弱,针对该特点,南阳新村派出所社区民警刘国明以“未成年人为什么必须学习法律知识”为主题,就如何预防诈骗和校园欺凌进行了针对性的讲解,对“敲诈勒索”等典型案例进行详细剖析,在进行律知识宣讲的同时,让学生们更直观地了解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引导学生知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社区民警刘国明法制教育宣讲现场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深入发展,逐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谈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意义时,南阳新村派出所社区民警刘国明在现场表示,学习法律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通过法律知识的学习争做新时代好少年,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合格接班人。此外,他还谈到,通过真实案件的讲解可以让未成年人更加了解到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对规范自己的行为以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为重要。

  民警刘国明演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需要强调的是,民警刘国明本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打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走进学生课堂,以“小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科普”为题,就预防火灾的意义、如何注意防火、发生火灾时如何报警等方面问题进行声情并茂地讲解,为了能让孩子们重视消防安全,学习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并向学生们演示灭火器的正确用法和操作规范。
  本次宣讲言辞真切、内容殷实、贴近实际,同学们听得全神贯注,不时发出阵阵掌声。学生们纷纷表示,以后在校内外一定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后也要主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学会保护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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