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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常宁整治超限超载再出重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4  浏览次数:139488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通讯员唐辉)常宁报道:为深入开展治超工作,日前,常宁市按照《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规定出台超限超载线索举报有奖制度。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通讯员唐辉)常宁报道:为深入开展治超工作,日前,常宁市按照《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八条规定出台超限超载线索举报有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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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举报有奖范围仅限在常宁市行政辖区超限超载上路行驶的车辆。举报人可以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进行举报(24小时举报电话15073415543,微信同号),举报要及时,举报内容包括发现的具体时间、路段、超限超载车牌号等。同时,举报人还要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对查证属实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一律奖励举报人:超过核载质量10%至50%的,奖励500元;超过核载质量50%至100%的,奖励1000元;超过核载质量100%以上的,奖励2000元。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制度,即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或同一对象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为确保该制度顺利实行,常宁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举报受理部门对举报线索认真受理、及时处置,同时要求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恶意举报、借机打击报复,不得虚假举报、干扰部门执法。  
  另据介绍,从事治超治限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举报,不予奖励。凡从事治超治限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串通,以举报谋取奖励而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路面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常宁市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除了在辖区G356国道宜潭治超站设立固定执勤点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外,还派出执法人员联合各乡镇开展整治,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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