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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开展路面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次数:45327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通讯员唐辉)常宁报道:11月18日至2022年2月18日,常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路面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通讯员唐辉)常宁报道:11月18日至2022年2月18日,常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路面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此次行动是为深刻汲取“9.13”、“11.17”等交通事故教训,根据常宁市实际情况而开展的。百日攻坚的目标是“两站两员”标准化配置和实体化运作到位,货物运输企业管控关停整改到位,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到位,交通安全宣传普及覆盖到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处理到位,治超治限、马路市场、“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效果到位。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常宁市成立了路面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吴乐胜担任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罗卫华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办副主任谭炎文任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国生、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蒋晓荣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路面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具体落实。道交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路面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
  
  此次攻坚行动严格执行《常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十个一律”》。整治期间,对查处的重点管控车辆(大中型客车、货车、校车、载人的“五小车辆”)、重点违法行为,坚持严管重罚,顶格处理。经检测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责令承运人自行卸载,承运人不卸载的,予以强制卸载。改装改型车辆,一律恢复原状,办理合法手续后才予放行;无证(包括准驾不符)驾驶大中型客车、货车、校车、“五小”车辆载人的,一律拘留;对营运客车超员的车辆一律扣留,直至对公司主管负责人处理到位后予以放行;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客运企业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没有整改的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确保整改到位。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  (袁勇  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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