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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黑龙江农民“偷种”转基因大豆损害农民利益(2)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3  浏览次数:621
核心提示:农民偷种损害农民利益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目前,不同国家对转基因产品有不同的管理制度,各国消费者也有不同的接受程度。但即使是在美国,非转基因的产品仍然具有市场吸引力,消费者也愿意付出更高的价
  农民“偷种”损害农民利益

    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 目前,不同国家对转基因产品有不同的管理制度,各国消费者也有不同的接受程度。但即使是在美国,“非转基因”的产品仍然具有市场吸引力,消费者也愿意付出更高的价格。

    媒体报道,目前的非转基因大豆每吨价格比转基因大豆要贵1000元——黑龙江要建立“非转基因大豆种植基地”,就要保证其大豆的非转基因属性,从而保证这每吨1000元的差价。可以说,这是一个农业种植策略的问题,跟科学上是否合理无关——农民需要的是盈利,而不是“易于种植”或者“高产”。

    但如果偷种出现,就会使“非转”属性无法保证。如果下游厂商因此退货或者拒绝购买,那么所有农民将遭受损失。这一损失的罪魁祸首,正是“偷种”的农民——当个别农民的行为损害了其他农民的利益,当然应该受到“严查”,黑龙江官方的态度无可厚非。南方数省偷种转基因水稻,给米制品出口商带来巨大损失,就是前车之鉴。

 砸了生意还得赔钱

    中国都市报首席记者张鸿超综合报道 “没有安全问题”的转基因种植导致贸易损失,如果发生在国外,始作俑者会赔到吐血。

    典型例子是拜耳的转基因大米事件。拜耳曾经开发过一个转基因水稻品种LL601,并在1998到2001年间进行了大田试验,之后他们中止了这一项目,也没有申请审批。

    2006年,美国一些出口欧洲的大米中检测出了微量的LL601成分。日本和俄罗斯宣布停止进口美国大米,而欧盟和墨西哥虽未禁止,但加强了检测。拜尔随即向美国农业部申请批准LL601转基因水稻。

    很快,农业部和FDA完成了对该品种的安全评估,结论是该品种“没有安全性的问题”。但这只能说明“污染”不会带来危害,并不能解决“污染事件”造成的贸易损失。约有1.1万稻农受到影响,他们向拜尔提出索赔,官司一直打到2011年,以拜尔付出7.5亿美元的赔偿而告终。

    类似的事故还发生在孟山都身上。

    2013年4月,俄勒冈州的一块麦田中发现含有抗草甘膦基因,这一污染唯一可能的来源是十多年前孟山都进行的转基因小麦大田试验。

    孟山都称所有的出口小麦中都没有检测到“污染”,而美国农业部也发布公告说即使MON7180出现在食品中也不带来健康隐患,但日本和韩国还是宣布停止进口,而欧盟等其他国家也表达了严重关切。

    同年6月,美国农业部发布调查报告,称这是个只涉及“单个农场”“单片麦田”的“单一孤立事件”。之后日本等国重启了进口,美国麦农没有遭受明显损失,孟山都也才逃过了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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