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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 法制珙县 执行艰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2  作者:杨春  浏览次数:920052
核心提示:近日,家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玫瑰大街801号彭伟林向本报记者投诉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受到阻扰。为求证事实真相,记者驱车前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本报讯【记者 杨春】成都9月22电,近日,家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影荫路玫瑰大街801号彭伟林向本报记者投诉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执行受到阻扰。为求证事实真相,记者驱车前往四川省宜宾市珙县进行实地调查采访。 
 

进入珙县醒目的法制标志(本报记者 杨春 摄) 

记者查阅了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和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文书,珙县人民法院于2016年1月5日作出(2016)宜珙民初字第22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支付彭伟林的工资十万元,经济补偿金九万二仟元,合计一十九万二仟元。一审判决后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不服判决向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20日作出了(2016)川民综6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珙县人民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本报记者 杨春 摄) 

彭伟林拿到终审判决依然拿不到工资和补偿金,于2017年2月19日向四川省珙县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珙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和为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代管资金的珙县余菁工业园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记者随本案律师一同到该工业园区进行采访,园区领导党政办主任袁某东表示:“欧冠陶瓷资金工业园区只是代管,而没有资金支付权,珙县县领导的意思是,必须要彭伟林与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协商,要求彭伟林必须让步,放弃工资的一半,否则不予支付”原告彭伟林不同意让步,要求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全部支付工资。

工业园区领导袁某东与本案律师交涉(本报记者 杨春 摄) 

本案在有关领导的干涉、干预下,导致了珙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难以执行,彭伟林也难以维权。经调查核实四川欧冠陶瓷有限公司具有支付彭伟林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一十九万二仟元能力。四川欧冠陶瓷外债较多也在支付一些债务,就是压制彭伟林不支付工资。这也是领导明确的意图,债权人让步达到50%到70%的标准的就可以支付货款,其他债权人只要求四川欧冠陶瓷支付30%至50%的货款的情形的就给予支付,不作出让步的就不支付的潜规则,这是按照领导不成文规则办事。彭伟林现在处于拿到生效判决文书已是一纸空文,维权执行十分艰难。有关领导干涉正常的司法秩序,法院难以执行的境地。记者殷切希望四川省宜宾市珙县有权机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制珙县宗旨,不再干预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工作,支持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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