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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2  浏览次数:614
核心提示:李汉潮感知就是最初的知,由感知器官所感觉到的刺激形成一个持续的意志就是知。眼、耳、鼻、舌、身是接受刺激的五种感官,这个接受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它们都象征着一种形式的看的感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
 李汉潮

感知就是最初的知,由感知器官所感觉到的刺激形成一个持续的意志就是知。眼、耳、鼻、舌、身是接受刺激的五种感官,这个接受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它们都象征着一种形式的看的感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感觉代表着一个存在的意志,它的持续的行为标志着最初的知的确立。知的内涵是一个行动在表现,它感知到了相应的变化现象。

由变化现象的知认识到变化本身,那么,一个真实的存在获得了确立,一切的变化现象都是由他创造。其中创造与毁灭并存,它的真实性是强大、绝对、神秘,而其朴素的认识则人性的被称之为眼睛之父、原水、造一切者。“1.眼睛之父,心意决定,生产原水,创设此二;古老边界,划定之时,上天下地,从此广延。”“2.造一切者,心广遍现,总持一切,规律制定;至极真理,正确洞见。彼等愿望,因得食物,甚感满足。彼等同乎:是此唯一,超越七仙。”“7.尔等不知,彼造群生,另有一物,有异于汝。口唱圣歌,蔽于迷雾,言无真实,玩乐游荡。”(《印度哲学》巫白慧著第45页,《梨俱吠陀》第10卷,第82曲,《造一切者赞》)造一切者就是创造主,是人们对万事万物存在变化的认识。这个认识由现象看到本质,就是说看到变化之前。“眼睛”代表著一种能动的作为,它以发现变化认识变化的能力而超越于自然变化的存在。人以眼睛为首的耳、鼻、舌、身五种感官构成了人的认识能力,从而构成了人超越于自然万物的知。“眼睛之父”则是万能的能动者,它创造一切,并制定万物的存在规律,即创立形式定义存在。造一切者创造一切支持一切,以此而获得唯一。关于“眼睛之父”的知奠定了人的超然地位,人以知而创立我的意义。

宇宙万象都只是一个被创造的变化,包括自我在内。这个知决定了人的行为意识,限定了知的范围,它无形的预示了创造者的不同,也就是超知的存在。这个超知才是真知,是自然本有的知。“另有一物,有异于汝” 最初的知和个体的变化存在是不一样的,它不受现在变化着的一切限制。“言无真实,玩乐游荡。”指具有言行变化莫测的能力,它实现了自主存在而万能。两种知两种意识处于不同的世界,由于无限的差距而出现了质的区别。个体自我的变化存在失去了主动性,其变化的知沦为被创造的知。这是一个重大的认识,它确立了实质性地存在,这个存在就是我,它不是个体的自我而是超越个体变化的我。这个我的意义象征着造一切者,它就是存在的意志,当它被形象的认识成心意的时候真正的知确立了。它的存在自由自在,万能而无所不能,它甚至不以创造而存在不以毁灭而存在,而以游戏而存在。真知就是认识变化、认识幻,从而确立我的现在。

两种意识彼此区别,以具体的形式而统一,自然宇宙的意识以凡夫的个体的形式表现出来。首先表现出来的是个体的需求,是维持其物质形式的需求,在这个需求之外的则属于自然宇宙的普遍意识。在此,个体所具有的能动性与自然宇宙所具有的能动性是没有区分的,个体以一个特殊的形式具体的实现了自然宇宙的能动性。然而自然宇宙的普遍形式是什么?个体超越自我的知的需求所实现的普遍意识又是什么?它们应该是一个东西,抛开凡夫个体的意识和形式所剩的只是一个能动性的能力,于是宇宙的普遍意识只是一个能力的能动性。唯一的区别是意志力,一定的意志力决定一定的形式,并以这个形式自存。这个自存是以能量的增加来实现自我的形式和能力。吠陀诗人将两种知区别开来,并给予不平等的待遇,从而也给予自我不平等的待遇,这个不平等奠定了我的意志力的真实性,即行动的必要性。

幻的本质是力量自我实现的变化,一定的力量实现一定的功能并由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当力量发生了变化的时候则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万有现象就是不同的力量自我实现的现象,并相互组合而创造新的力量及其形式,有组合就有分散,但它们统一在一个绝对的行动中。个体的行动是盲目的,他的知也只是一定的知,但它具有突破这一切的本能意志。“2.彼等以七马,套于独轮车;一马名曰七,拉车往前奔。三毂之车轮,不坏亦不松,宇宙诸三有,悉住于其中。”“4.谁人曾看见,最初者出现,不具实体者,支持实体者?从地升气血,何处有我在?谁去寻智人,请教此道理?”“5.我幼稚无知。诚心来询问:何物被隐藏,诸天竟不知?是何七线祭,诗人广布置,障碍太阳神,一切所依止?”“6.我愚昧无知,并非一学者,为了求知识,故在此请教;博学者诗仙,何物此唯一,天生之相中,建立六国土?”(《印度哲学》巫白慧著第30.31页,《梨俱吠陀》第一卷,第164曲,《万神赞》)由变化到意识到最初变化,意识到变化之前的存在,这纯粹是知的意志。光创造了七彩,并由此创造了诸有的颜色。“三毂之车轮”的三毂象征三界,在吠陀哲学家的观察中,整个宇宙三界以有为标志,亦称“三有”。这是对宇宙的个体描述,它是一个整体,同时是一个创造着的变化的整体。万有以其变化而创生自我,形成三界之中多样的形式存在和具体而特殊的个体意志,即独一无二的我。关于有的个体的我的知,标志着知突破变化本身而知前知后,而其个体性的知的认识,则标志着整体的认识和行动的绝对存在。

这个整体的宇宙是怎样形成的?宇宙形成之前是什么?作为个体的变化是怎样形成的?作为以具体的形式而显现的个体的变化之前是谁?“最初者”是一个没有形式,是一个超越变化意志的不同的意志,它不同于万有而区别于我,它不具有实体,但是创造实体并收回实体。我及其关于我的知只是这个变化,当摩耶之幕关闭时则消失。变化存在的物质性和精神性只是随着变化而存在,这个变化的谁同样是。具体性是由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其特殊的功能构成了具体的意志,但它们的精神是一致的,那就是幻就是变化。精神是目的,物质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形式,或者说精神的存在构成了方向性。这个方向性使神秘力量以物质的形式存在,那么精神必然是能动的,是神秘力量释放本能的发挥。如动物的物质形式的肉体,构成了个体欲望精神的行动性的功能,它展现的是一种变化。只是这个变化受自我限制,但是这个限制本身是自我创造而不是障碍。它是矢量所具有的特征,因为它力量变成矢量而显现。绝对的现实是:显现的是我,开始与结束却不是我。肉体的成分是四大的物质元素,它们构成肉体的结构实现特殊的功能存在,这个存在就是精神或者是幻,它意指变化存在。最初存在者永远存在,它不为变化着的个体所知,就是说它不为变化着的存在所知,它具有永恒永固的超越的性质。变化而存在的个体所具有的物质性的形式和动态的精神意志,构成了变化的真实性,然而终究不是最初者。自然神秘的力量是物质存在的基础,物质只是力量存在的形式,这一切只是幻。由幻而具有的感知则是以物质的形式而实现的力量的能动性创造,它实现的不是力量的存在而是力量的意志,它赋予个体变化存在以精神改变了力量本能无知的释放性,创立了生命形式。其实质是在物质形式的基础上实现力量本能释放的能动性——给力量确立了一个方向和意义。这个方向就是自我,这个意义就是自主的变化,换句话说生命形式就是力量自主变化的存在形式。任何一个生物都是一个自主的力量体,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实现力量的变化存在,其各种知的各种觉的欲望不管是本能的还是思想的,都是这个力量变化的形式。形式不同,方向不同,但运动存在的整体意志相同。

没有形式的力量形式是什么?是绝对的存在肯定的肯定?幻灭的同时预示着形式的消亡,离开肉体指一个生命单元的整体性意志的破解,即整体运作的破解。这个运作就是变化,破解就是这个力量的这种形式的存在消亡。幻,包含着精神不能离开形式而存在,同时生命的形式不能离开变化而存在,两种意义。形式就是力量的形式,而力量意志反而被隐藏了。“何物此唯一,天生之相中”描述的就是“最初者”。它拥有自然存在而不在变化之中停留,不受形式限制,不受生死左右,因无生而无死而统摄万有。生的真实意义就是力量的意志及其表象,那么在这个表象形式——生——之外的无生就是没有表现的力量。此时的力量不能自我实现,它不是没有能力,而是没有意义或者说它的意义不在此。

原始的形象就是超前的形象,它是对现在的真实的认知。无论对原人作如何的表述和想象,它是对现在的有的形式的肯定,和其动态的必然性的确认。“1.原人之神,微妙现身,千头千眼,又具千足;包摄大地,上下四维;巍然站立,十指以外。”“2.唯此原人,是诸一切;既属过去,亦为未来;唯此原人,不死之主,享受牺牲,升华物外。”“12.原人之口,是婆罗门;彼之双臂,是刹帝利;彼之双腿,产生吠舍,彼之双足,出首陀罗。”“13.彼之胸脯,生成月亮;彼之眼睛,显出太阳;口中吐出,雷神火天;气息呼出,伐由风神。”“14.脐生空界,头显天界,足生地界,再生方位,如是构成,此一世界。”(《印度哲学》巫白慧著第49.50页,《梨俱吠陀》第10卷,第90曲,《原人歌》)原人是一个整体存在的观念,它不是创造世界而是创造变化,它将自己无限的能力以具体的形式实现。“千头千眼,又具千足”表示着多种形式的力量,它能够同时实现不同形式的存在。一个力量的诞生是以它实现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原人代表的就是创造世界的这个力量,它的形式就是天空地三有。三有的广淫的范围就是空间,其产生到毁灭的强度就是时间。空间和时间构成了一个运动,它展现了一个以具体形式而实现的个体变化。“巍然站立,十指以外。”变化以具体的形式存在,遍布大地以外的整个空间。原人神秘的力量以具体的形式获得认识,以不同的形式实现了多样的变化,这里预示的是无穷无限的变化和强大的意志,于是存在在具体形式中获得无限意义。原人是一切的变化,是形式的形式,它存在于以具体形式变化的个体之外。变化不是它的特征,它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所以“既属过去,亦为未来”。它具有不同于“物”的性质而“升华物外。”原人具有一种永恒永固而万能的性质,它有创造一切变化的能力,但这都不是它自己它就是这个世界。

口,臂,腿,足象征具体的变化形式,其变化则显示了具体的能量意志。一定的形式一定的意志显现了一个个体自我的存在,这个个体围绕着自我意志而变化,自我就是方向和意义。世间万物以此实现着自我的变化存在,其个体的形式标志着这一切。这一切都是变化,或可称为万有万物的有。物质类的个体变化微弱形式单一而长久,生物类的个体变化显著形式多样而高效,然而自我的形式和意志是一样的,那就是独一无二。个体的第一意志是实现形式的存在,即食色,其后才是自我的力量意志再后才是自我的知的意志。口象征性的代表了个体存在的第一意志,也奠定了婆罗门超然的人间地位。臂的索取功能奠定了刹帝利的王者地位,腿与足只是辅助功能它们奠定了吠舍和首陀罗的从属地位。

原人的世界包括一切的变化,月亮、太阳、雷、火、风都具有了自我的变化形式,表现了人们的知已经达到了认识这样一个整体的能力——用时间和空间来描述原人那样的神力。事实上每一个个体的存在都是一个原人,它都有其个体自我的能力范围和生命力的强度,就是说我们生活的这世界就是被描述成原人的神力的自我实现的范围。

那么一切都在变化之中,包括我。同时变化之神就是我,我就是变化之神,因为无人知无人晓。“1.无既非有,有亦非有;无空气界,无远天界。何物隐藏,藏于何处?谁保护之?深广大水?”“2.死既非有,不死亦无;黑夜白昼,二无迹象。不依空气,自力独存,在此之外,别无存在。”“3.太初宇宙,混沌幽冥,茫茫洪水,渺无物迹。由空变有,有复隐藏。热之威力,乃产彼一。”“4.初萌欲念,进入彼内,斯乃末那,第一种识。智人冥思,内心探索,于非有中,悟知有结。”“5.其光一闪,横向射出,或在于上,或在于下。有施种者,有宏大者。自立为下,冲力为上。”“6.谁真知之?谁宣说之?彼生何方?造化何来?世界先有,诸天后起;谁又知之,缘何出现?”“7.世间造化,何因而有?是彼所作,亦非彼作?住最高天,洞察是事,惟彼知之,或不知之。”(《印度哲学》巫白慧,第56页。《梨俱吠陀》第10卷,第129曲,《有转神赞》)有转神就是变化之神,世界万物最根本的变化就是生与死、有与无,然而有转神并不是生也不是死,并不是有也不是无,它是变化存在的能力意志。生死有无只是这个能力意志实现变化存在的形式,生相对死是形式死亦相对生是形式,有相对无是形式无亦相对有是形式,它们共同彰显了变化及其意志。“无既非有,有亦非有”从超越有无的角度来彰显变化存在的能力意志,只是这个能力意志不在有无的变化之内 ,如此也拆散了有无共生而对立共存的自然机制。从而有与无只是对形式的规定,非有非无则是对神的规定,而不是对变化运动的规定,而知的认识则更上一次楼。在此基础上形式和变化被分裂开来,同时否定了形式的有和变化的无。在生与死、有与无之间,或者是之后是什么?“何物隐藏,藏于何处?”人们知的能力已不在于认识变化本身,而涉及到变化之间之前之后。不过生死变化,有无存在,始终在知的认识之外,这使以具体形式存在的个体变化只是虚幻,同时使神成为绝对的存在。于是个体的人所生活的世界只是幻,神的绝对的存在却触不可及,那么真不是真幻亦不是幻。“死既非有,不死亦无”然而死与不死是什么?是幻亦不是幻。对变化的认识虽然脱离了形式,但是却无处可去。变化成了毫无意义的非存在,变化的能动性的力量意志完全归于神之后变化就不是存在了,因为它只是一个形式。“黑夜白昼,二无迹象。”黑夜与白昼势不两立,彼此的存在建立在彼此消亡的基础上,也统一在彼此消亡的基础上,只是这个统一是变化而不是静态的死寂。黑夜与白昼形式不同,但在形式消亡之后则没有不同的存在,这是绝对的存在,它“不依空气,自力独存,在此之外,别无存在。”

“由空变有,有复隐藏”由无形式的混沌到具体形式的有实现了变化存在,由具体形式的消亡实现了变化的结束。变化结束了,但并不是说一切都不存在了,相反获得了真正的存在绝对的存在。绝对存在只是一个能动性的可能性的存在性质——万能的性质,它通过有与无的有无变化来实现自己的性质,也就是实现它自己。只有有与无的同时存在其性质才有实现可能,此时,有与无以个体自我的形式同时实现了个体与绝对存在的性质,这就是“有复隐藏”的意义。无的性质以变化成有而存在,有的性质以变化成无而存在,相对的变化最终统一于绝对存在,即神。“热之威力,乃产彼一。”火燃烧一切有的形式,使它们变成无而回归神的绝对的怀抱。“初萌欲念,进入彼内,斯乃末那,第一种识”它的意思是说自我意识并不属于自我,而是在物质形式构成的变化中的神意。认识到自我,并在认识自我的变化中认识绝对存在者,并且知道了只有自我的变化——死亡——才能获得绝对存在。“欲念”是自我变化的本能,“彼内”就是个体的物质形式,末那就是关于自我变化这个本能的认识。这里变化虽然具有自然的能动性,但已失去主动存在的意义。末那构成了最初的知,是直接针对绝对者的知,它在进入个体形式之后以具体的物质形式实现,动物在自我的变化之中以不同的形式实现了这个知的变化。至此知与形式完全分离,意识与个体完全分离,精神与自我完全分离,现在只是变化,欲望意志则属于神。“于非有中,悟知有结。”的“非有”意指非现实形式的有,不受现实形式限制的变化的有。“于非有中,悟知有结。”意指在变化中理解一切,然而变化只是形式的变化,那么在变化中理解一切则成了在非现实中理解一切。自我已失去了自我如何去理解一切?具体形式的个体现象如幻如画,本非存在,而由它所相对存在的绝对存在如真如实,绝对存在的知构成了吠陀诗人心目中的神的意志,从而形成了以神的意志思索万事万物的存在意识。

变化一瞬间形成,充满整个宇宙。个体形式的不同程度,变化存在的意义不同。“自力”为孕育“冲力”为突破,孕育为母性突破为父性,它们共同构成变化存在的延续性。

面对变幻莫测的世界,吠陀诗人提出了疑问:“谁真知之?谁宣说之?彼生何方?造化何来?”变化是确凿的,真实的物质形式真实的力量意志真实的自我感知,却不以自我的意志而存在,面对变化它们既真实又不真实。真实的是变化,不真实的同样是变化,有变化就有存在,没有变化则是死亡状态,变化同时具有真实性和不真实性,形式是变化的不真实性存在是变化的真实性。吠陀诗人将形式和变化分开了,则一切都不真实。对世间变化提出看法,无疑是知的行为,但不能脱离变化本身。“世界先有,诸天后起”世界先有其后才有个体的自我变化,“世界”指绝对的自然意志,“诸天”指个体形式的自我意志。个体与绝对者获得了明确的区别,个体只是绝对者的一个变化。“住最高天,洞察是事,惟彼知之,或不知之。”绝对者处于最高的变化之处,它具有洞悉万事万物的能力,只有它知道知道的也知道不知道的,于此变化着的个体则没有什么事了,变化被剥夺了存在意义。

由此变化和存在分别获得相对和绝对的认识,而以其知同样获得超知的认识,人从而面对更加复杂的世界和更加多样的自我,知在履行着神性的意志。

身在其中的感受是微妙的,神性的意志和自我的意志混淆不清,然而那一抹意识始终在整理着这一切。面对变化现象,面对生死离别,意识强化到灵魂的观念,每个人都有一个不灭的灵魂意识,它的名字是未那。“1.汝之末那,已经离开,远至阎摩,太阳之子。我等请之,反转归来,住此人间,长享生活。”“4.汝之末那,已经离开,飘悠远至,空间四宇。我等请之,反转归来,住此人间,长享生活。”“11.汝之末那,已经离开,遥远飘游,极地边疆。我等请之,反转归来,住此人间,长享生活。”“12.汝之末那,已经离开,飘悠远至,过去未来。我等请之,反转归来,住此人间,长享生活。”(《印度哲学》巫白慧著,第62页。《梨俱吠陀》第10卷,第58曲,《意神赞》)这是一首祈祷词,是在人死后不久,亲属对死者寄托哀思时所念诵。在亲属的心目中亡灵还没有走远,他说的话死者还能听见。这完全是意识行为,在其亲属的意识中,死者的意识在死者死亡之后仍然存在,不会因为物质形式的肉体死亡而消失,它在离开已死的肉体之后还会寻找新的存在形式。此时它有无限的选择,在不受具体形式限制的它可以飞往神的国度,飞往空间四宇,飞往极地边疆,飞往过去未来。亲人们请求它不要远走高飞,选择回到人间与大家团聚,纯粹的意识塑造了一个轮回的知。人们对自我的认识已上升到?意识的知,知道意识的存在和意义。知道意识的存在和意义,就是知道你知道我,以此所构成的世界是知的世界,它超越了自然本能而创立了人的形式。

这里表现了两个世界的存在:一个是个体的你的世界,一个是你的末那的世界。个体你的世界以具体的形式和独立自主的行为变化展现出来,就是说以区别和不同的知展现出来。你的末那的世界在现象之上变化之外以非有之形式存在,就是说以绝对者存在。两个世界在个体的可知的意志中形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也形成了个体绝对的无能为力的现实。“我等请之,反转归来”人们只能以祈求的方式来获得自我的意志,并在这个祈求之中末那获得了再生。死亡是自然现象,然而死亡之后呢?死亡之后则是非现象。关于自我的认识是真实的,关于生与死的知也是真实的,那么关于生之前死之后的存在也具有可能的真实性,于是灵魂在末那的想象之中诞生了。灵魂代表着超知,它是个体的能量超出个体存在形式的力量意志,围绕着灵魂的行为意识构成了超知的世界。这一切的核心是知,然而核心的核心是知未知,灵魂的本质就是知未知的知。意识的存在并不是灵魂,意识有形式而灵魂则超越于形式,意识相对于个体而存在,灵魂则属于自然存在但不是绝对存在者,灵魂是不死的,意识则随着个体形式的毁坏而消亡。

意识和灵魂构成了相对和绝对的知,并形成了对立统一的相对世界和绝对世界。以个体的你我的形式而存在的是相对地世界,以灵魂的不可知而构成的世界是绝对地世界。知的意义被形式化了,已知的是变化摩耶,未知的是不可知的绝对存在。灵魂的本质就是知未知的知,只是知未知的灵魂被纯粹成绝对存在而真正成了未知,人同时被知所限制被未知所限制,则绝对与相对同时混乱不堪。上天的路也不太平,但这是纯粹的知的认识。“1.接引修善者,往生最胜地;为众多生灵,指示升天路。太阳神儿子,人类收集者,此神王阎摩,向他献祭礼。”“2.首席神阎摩,知悉我等事,无人敢夺走,我等放牧场。往昔祖父辈,曾从此逝去;我等既知己,选择己道路。”“11.神圣阎摩王,侍从有二犬,四眼护路者,人间遍知闻。惟愿庇佑他,绕过二天犬,惟愿恩赐他,福祉与安宁。”(《印度哲学》巫白慧,第65页。《梨俱吠陀》第10卷,第14曲,《阎摩王赞》)在《梨俱吠陀》神话中,阎摩被称为太阳神之子,是太阳群神之一。“阎摩作为天上的一个大神具有不可思议的神威和至善至美的品德;在他身上体现做一个生动变化的世界,他包摄着‘六实’——天、地、水、树、太阳和真理。但他同时现身为凡夫,而他的生身父母却是神人。----- 据另一则神话,阎魔既是人类最初出生的第一人,同时也是人类最先死亡的第一人。他死后升天,在遥远天边的一角建立一个鬼魂王国,专门收集先死者和后死者的亡灵,引导他们移民到他那里,做他的臣民,服从他的统治。故他被称之为‘人类亡灵的收集者’”(参见: 巫白慧:《印度哲学》,第66页。)阎摩创立了人死之后的存在世界,他的身份是人与神的混合物从而将人与神联系在一起。灵魂在肉体死亡之后离开,它是自我知的延续,以其知直接延伸到遥远未知。

灵魂具有人的多种功能,也具有人很多不具有的功能,它没有人的形式但有人的感情因而是一个个体,它有知的力量和超知的力量因而神秘强大,但是灵魂不是绝对者,它只是人死后的存在物,灵魂只是更接近于神的知,它同样是神的东西。灵魂构成了人们意识中最神秘的存在,作为绝对者的神是不可知的神秘存在而灵魂是可知又不可知的神秘存在,它由人的行为的末那而可知由神的强大而不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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