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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交警开展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大宣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27  浏览次数:74283
核心提示: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今天大家领了100个头盔,这是市交警大队对我们的关怀,我们对大队领导表示感谢,同时欢迎交警同志以后多来村里开展宣传活动!”9月26日,常宁市水口山镇松柏村书记向前来村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免费赠送安全头盔的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
  本报讯【记者袁宏太  通讯员唐辉】湖南报道:“今天大家领了100个头盔,这是市交警大队对我们的关怀,我们对大队领导表示感谢,同时欢迎交警同志以后多来村里开展宣传活动!”9月26日,常宁市水口山镇松柏村书记向前来村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并免费赠送安全头盔的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表达了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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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常宁市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井喷式”增长,国(省)道路甚至乡村道路交通流量快速上升。然而,农村地区道路存在等级低、路况差、交通标志、安全设施不健全等现象。加之农村地区低端车型较多,安全性能差,驾驶人安全意识不强、驾驶技术不熟练等问题,导致农村地区伤亡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对此,常宁市道安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各乡镇开展交通安全大宣传,提醒大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不得私自安装遮阳伞(棚),并向群众免费赠送安全头盔。各乡镇交警中队民警在管辖区的院墙、学校门口显眼位置张贴“驾车不超速,客车不超员”、“三轮摩托危害大,自觉抵制不坐它”等宣传标语,提醒广大群众文明驾车,安全出行,远离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各乡镇交警中队联合“两站两员”、“一村一辅警”在乡镇圩场车站、村道出入口开展交通劝导活动,提醒广大群众不乘坐三轮摩托车、超员客车,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报废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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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还教、罚相结合以提高宣传效果。9月21日,大队民警在辖区弥泉国有林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时设立临时执勤点,对过往摩托车、电动车实行逢车必查,凡私自加装遮阳伞(棚)的,一律当场用充电式角磨机切割掉,凡是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现场免费赠送安全头盔1个,当天共拆除遮阳伞1把,赠送安全头盔100个,宣传教育群众300余人次。
  作者:常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唐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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