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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江汉饭店火灾事故10人被刑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7  浏览次数:189198
核心提示:  7月17日电,“7.14”江汉饭店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事故责任调查迅速启动。10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刑事拘留,其中包括江汉饭店法人、董事长兼武汉合汇置业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杜某某,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彭某某。

  7月17日电,“7.14”江汉饭店火灾事故发生后,相关事故责任调查迅速启动。10名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刑事拘留,其中包括江汉饭店法人、董事长兼武汉合汇置业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杜某某,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彭某某。
  据武汉警方通报,此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拘的嫌疑人还有:武汉合汇置业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何某某、王某某,公司项目经理邓某,现场负责人、安全员杨某;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余某某,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王某某,电焊帮工韩某某;电焊工郭某某。
  记者从办案单位了解到,闲置10年的江汉饭店,今年6月开始实施内部改造工程。武汉聚鑫全向物质回收公司通过招标承接了相关改造项目。
  上述通报称,14日下午1时许,现年47岁的电焊工郭某某,在切割江汉饭店二楼冷却塔的铁架时,违规操作引发火灾,致该建筑屋顶被烧。15日晚,在当地警方支持下,江岸分局民警赴大悟县将郭某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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