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繁体版简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 » 正文

18家铁路局将集体变身集团公司:名称变更已全部通过核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浏览次数:176828
核心提示:  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简称中铁总)旗下18个铁路局的公司制改革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显示,11月7日,中铁总旗下太原、兰州、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3家铁路局(公司)的名称变更已经通过
   中国铁路总公司(下简称“中铁总”)旗下18个铁路局的公司制改革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告显示,11月7日,中铁总旗下太原、兰州、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等3家铁路局(公司)的名称变更已经通过核准。
 
  这是继11月4日中铁总旗下济南、乌鲁木齐、南昌、北京、哈尔滨、武汉、郑州、上海、呼和浩特、昆明、青藏铁路公司等11家铁路局(公司)第二批通过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名称变更核准后,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通过名称变更核准的铁路局(公司)。
 
  第一批名称变更核准在11月1日,中铁总旗下成都、南宁、西安、沈阳等4家铁路局首批通过国家工商管理部门名称变更核准,从而拉启路局(公司)名称变更核准的大幕。
 
  根据18家铁路局名称变更核准所完成的更名动作,在变更后的名称上有了较为统一的形式,即将原××铁路局的名称,改为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比如兰州铁路局就更名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铁路局就更名为“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而原本就已经以公司制运行的青藏铁路公司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在此次更名中,前者加上了“中国铁路”以及“集团”的前后缀,后者则在加上“中国铁路”前缀之外,还加上了“局”的后缀。
 
  铁路局更名为集团公司,是地方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一个关键进展。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全面推进铁路局公司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设定的时间表,从上述指导意见印发之日启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加快构建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2018年起全面按照新的机制运行。
 
  名称核准是工商登记变更的关键一步。
 
  截至发稿,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还未能查询到上述已通过名称变更核准的铁路局(公司)信息。
 
  附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属18家铁路局(公司)名称变更核准名单:
 
  2017-11-01(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115号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1(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116号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1(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117号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1(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118号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77号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78号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79号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80号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81号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82号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83号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85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90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93号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4(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299号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7(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343号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7(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344号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2017-11-07(国)名称变核内字[2017]第5345号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人陌生人之间的善意。
 
  公共图书馆法通过后,媒体把“政府埋单群众看书全免费”写进了标题。这是个好消息。不过我更有兴趣的是另一项内容:“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
 
  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是现代社会的题中之义。我们在这方面,不是做得太多,而是太不足了。政府毕竟不是万能的,塑造一个良好的公共空间,也不只有自上而下一条途径。鼓励社会参与,吸纳更多元的智慧,说不准能擦出别样的火花。
 
  这些年,独立书店的兴起,以及部分独立书店商业化运作的成功,让人见识到了社会力量在文化事业中的巨大潜力。现在说起来,书店还仅是书店吗?它可能还是咖啡馆,还提供文化创意产品,更提供某种带有独特气质的、可供读书的氛围,有些还被称作城市的微光,有着特别的温暖含义。成功的独立书店,发掘了传统书店的可能性,这种经验,是不是也可以被公共图书馆所借鉴呢?
 
  当然也会有麻烦。比如前阵子,北京郊区的某个民间图书馆就闹出了笑话。图书馆的设计和布置,美是美得很,能够满足文青的一切想象,可里面的书,竟然好多都是盗版的。老实说,那个民间图书馆也有苦衷,他们搞了“换书活动”,但又没有足够的人手管理,结果,好好的藏书生生被换成了一堆盗版书。也是无奈。
 
  希望公共图书馆法能够帮助这些野蛮生长的民间图书馆,以此建立更多更好的公共空间。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