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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信用红黑制度,从事这些职业的人要注意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9  浏览次数:65788
核心提示:早在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中就有提到要加强各类平台信用记录归集,逐步形成覆盖物流业所有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档案,根据信用评

早在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中就有提到要加强各类平台信用记录归集,逐步形成覆盖物流业所有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信用信息档案,根据信用评价实行分类监管。同时要建立物流行业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预警警示企业、惩戒失信企业、淘汰严重失信企业的机制。 

2016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并明确了14类职业人群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这14类职业人员包括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


  突破重点才能推进整体。在专家看来,这些重点领域与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关系密切,一旦失信就会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而且这些重点人群有一定示范效应,以此为突破口可以更好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1月18日媒体通气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2017年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要掀起高潮, 要以信用记录为基础,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反映个人诚信情况,信用记录要准和全。 

“要在全国范围建立红黑名单制度,红名单是守信典型,黑名单是失信典型。没有红黑名单制度,没有规范的认定办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也就失去了基础和标准。”2017年,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要扩展到各个领域,总量预计超过50个,实现全覆盖。

据悉,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人将遭遇联合惩戒。国家发改委透露,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法院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44.52万例,民航部门限制购买机票576.62万人次,铁路部门限制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207.23万人次。工商部门限制担任各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7.1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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